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3〕25号)、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湖南省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3〕12号)和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〈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自资发〔2023〕34号)等文件要求,研究提出了2023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(见附件),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、报分管省领导审示同意,现向社会进行公示。此公示名单为我厅向省政府拟推荐名单,正式表彰名单以省政府审定结果为准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—16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异议,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,并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厅办公室曾振华 0731-89991199
厅机关纪委唐伟建 0731-89991316
联系邮箱:zrzyjgdw@163.com
联系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
附件:2023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
湖南省自然资源厅
2024年1月14日
附件
2023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
一、耕地保护
市州(4个):岳阳市、永州市、娄底市、长沙市
一类县市区(7个):汉寿县、华容县、邵东市、沅陵县、永州市零陵区、桑植县、长沙县
二类县市区(3个):衡山县、长沙市望城区、麻阳县
三类县市区(2个):韶山市、邵阳市北塔区
二、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
市州(4个):株洲市、常德市、邵阳市、郴州市
县市区(12个):石门县、株洲市渌口区、平江县、桃江县、浏阳市、会同县、武冈市、双牌县、永兴县、隆回县、安乡县、永顺县
责编:王江林
来源:湖南省自然资源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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